一、
实施中高职层次的学历教育。
二、
上海市教委命名的15个中职师资培训基地之一。承担在职师资“240”“540”业务培训任务。
三、
上海市教委、云南省教育厅、德国汉斯·赛德尔基金会职教合作项目执行单位。承担云南及西部地区的职教管理人员、骨干校长、专业教师的业务培训。
四、
德国工商行会(IHK)标准的职业技能考试及发证单位。
五、
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认定的上海第99和150职业技能鉴定所。承担电子类、电工类、机电类等初、中,高级职业技能鉴定业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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